一日过去,常州城里突然出现一个极其有钱的暴发户。
加上极其两个字,因为对方出场阔绰,一出手就把常州城最贵最豪华的金陵酒楼包了三个月,注意,是三个月,不是三天!
其次,这人一连扫荡了大家公认的常州城最贵一条街好几家有名的店铺,什么绫罗绸缎,金银玉器,珠宝首饰,但凡是像样点的,二话不说,统统买下。
给人一种银子多的用不完,拼了命在挥霍的感觉。
说是暴发户,那人买东西的品位奇差,不谈其他,只看最贵,金器带闪的最好,那种沉淀了千年的花瓶古玉,对不起,不闪的没兴趣。
这消息像是长了翅膀会飞一样,顷刻间整个常州城都知道了这么一个人。
他自称君公子,外貌平平,不过见过的都说是贵公子无疑,特别是眼睛都不眨的把一个店铺的东西都搜刮一番后,大家都肃然起敬。
普通有钱会叫人嫉妒,但是有钱到一定境界,就只余下仰望叹服。
“嘿,我说那个君公子到底哪里冒出来的人,太特么有钱了吧。”
“正说呢,我看这场面,连这里几大家族都比不上。”
“嘘!你小声点,不要命了,别叫那小魔王听见,到时候又不安生。”
“我看啊,也许不是什么正经人呢,你们看见过哪个正常人是如此挥霍的,就是有钱也不能这么搞吧。”
“人家有钱任性不行?”
“我倒是远远见过那位君公子一眼,瞧那通身气派,不像你们想的那种偷鸡摸狗之辈。”
其他人心有戚戚,原本有些猜测那君公子的钱来路不明所以大肆购买东西销赃的,也安静下来。
要知道人的气质并非一蹴而就能养成,完全是自骨子里散发出来浑然天成的东西。
众人唏嘘不已,眼神里无不流露出羡慕,谁不曾做梦的时候幻想过这样的场面,如今有人真的做出来,只叫人觉得梦幻不已,太不真实。
……
古坊斋,老板姓季,胡须半白,小老头精神头不错,一张宽额国字脸平日里端着严肃,现在却古怪的笑的见牙不见眼。
“几位放心,我们古坊斋在常州地界已经开了百来年了,办事情一向没差,等包装好了,一准儿给几位客人送到金陵酒楼。”
“……嗯。”一袭红衣的年轻俊公子兜了一圈,最后停在楼梯处,反手用指骨敲了敲雕成狮头形状的楼梯扶手,转头笑眯眯道:“老板,这个卖不卖?”
季掌柜的抽了抽嘴角,只停顿一下,立马胡子一翘,凛然道:“卖!”把楼梯全拆了都行!
今天这一把生意过后,他老头子都可以收拾收拾打包回老家,过逍遥日子喽。
红衣俊公子嘴角微微上翘,笑起来眉眼弯弯,别提多叫人觉得亲切诚挚。
“这些银票先收好,剩下的三成等你们把东西送到金陵酒楼一起付清,如此可好?”
“好,好好好。”季掌柜的哆嗦着手接过那厚厚一大叠的银票,心口砰砰砰直跳,他都怀疑是不是祖坟冒青烟,才会遇到这样的冤大头。
“那我们先走了。”红衣俊俏公子说完,抬手拍了拍一直沉默不语,站在门口不远处的白衣男子,“下一家。”
季掌柜的眼皮子一跳,确信自己没听错吧,这两位什么来头啊,怎么买那么多东西,银子跟雪花一样,从天降落的是吧。
“哦对了,掌柜的……”红衣公子一只脚刚跨出店铺,突然转回头来唤了季老头一声。
小老头不动声色的把银票往怀里塞了塞,眯眼看过去,小心眼的想着,不是要后悔吧。
“我是想说,那个楼梯扶手上的狮子头别忘了。”红衣俊公子弯着眉眼,清透的黑眸亮如星辰,光芒璀璨,似笑非笑道:“我最喜欢吃狮子头。”
留下季老头一人目瞪口呆的站在原地,红衣俏公子携着面貌普通的白衣男子步出了店铺,扬长而去。
街角拐弯处,小摊贩都不会光顾,人烟稀少。
一袭红衣张扬而来,五官精致白皙,眉眼弯弯,嘴角挂着盈盈笑意,黑眸澄澈似水,盛满星光,流转着动人的神采。
“恐怕现在整个常州城都听闻过你的大名了,君、公、子。”最后三个字,故意拖长的音调显出一股婉转悠长,带着明显的取笑口吻。
“拜你所赐。”白衣男子侧眸,平凡的放入人堆里都难以辨别的容貌,但是那双黑眸尤其深邃清冷,仿佛天山顶上常年不化的雪,纯粹干净,没有一丝杂质,又冷的沁人心脾。
听闻这话,红衣俊俏公子勾起嘴角扬起大大的笑容,停下脚步,双手环臂靠在身后墙上,上下端详白衣男子半日。
“这张脸其实还不错。”
若是有人听见了定然要吐槽一句,不错,哪里不错了,虽然说不上多丑,可是连端正也说不上好不好,反正就是第二眼都懒得多看。
“哦?”清冷的声音很淡,黑眸落在对面人放恣清洒的笑颜上,慢慢道:“原来灵儿喜好这样的。”
没错,这两个人就是易容改装的沈灵均与苏幕遮。
两人昨日商议一番后,沈灵均认为既然神仙会的目标是有钱无势的商人对象,那么她就造一个出来,尤其是要大肆张扬,到时候想不引起对方注意都难。
等谱子摆出来,她相信那些个棋子到了一定时间会自动跳出来,到时候,她就给对方来一盘好棋。
原本这事不太好办,谁让她沈大人是一介大清官呢。